3、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、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基準收費標準:
(1)偵查階段(含申請取保候審)4000元/件;
(2)審查起訴階段4000元/件;
(3)審判(一審)階段5000元,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的,二審按一審標準酌減。
上述收費標準上浮最高不超過50%,下浮不限。
四、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申訴
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申訴基準收費標準為4000元/件,上浮不超過50%,下浮不限。
五、代理集團性犯罪和其它重大、復雜刑事訴訟案件
代理集團性犯罪和其它重大、復雜刑事訴訟案件,因難度高、地域跨度大等原因,可在不高于基準價5倍的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。
六、關于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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